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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一)
时间 : 2017-04-24 07:20:07

1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

1.1自然概况

1.1.1地理位置

辽宁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的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3′~125°46′,北纬38°43′~43°26′之间。东南以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隔江相望,南隔黄海和渤海与我国的山东半岛以及韩国、日本相望,西北与内蒙古接壤,西南与河北省毗邻,北部和东北部与吉林省相邻。全省南北宽约530公里,东西长约574公里,陆地总面积14.8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5%。全省海岸线东起鸭绿江口,西至山海关,总长3032公里,占全国的12%,其中大陆岸线2110公里,岛屿岸线长922公里。

辽宁省是东北地区通往关内的交通要道,也是东北地区和内蒙古通向世界、连接欧亚大陆桥的重要门户和前沿地带,居东北亚中心部位。

1.1.2地形地貌

辽宁省总体地貌格局为辽东山地丘陵、辽北康法丘陵及辽西低山丘陵三面环绕下辽河平原。地貌结构大体呈"六山一水三分田",山地、平地、水面占全省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8%、33%、9%,地势自北向南、自东西两侧向中部倾斜。

辽东山地丘陵区为长白山支脉哈达岭的延续部分,山峦起伏,森林较多,水源充沛。龙岗山为区内山脉骨干,海拔1000米左右,两侧为海拔400米以下的丘陵。东侧鸭绿江流域谷地较宽,凤城、宽甸一带丘陵盆地相间,山势浑圆,海拔均在500米以下。南侧以千山山脉为骨干的丘陵区,北宽南窄,北高南低,海拔多在400米以下,辽东半岛海岸线曲折,多港湾岛屿。

辽西低山丘陵区森林植被稀少,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式降低,渤海沿岸为狭长滨海平原。区内主要山脉有努鲁尔虎山、松岭和医巫闾山。努鲁尔虎山西南端形势雄伟,东部山形浑圆,主峰大青山海拔1153米;松岭山脉西南端山势较险峻,其余为切割破碎的丘陵地,平均海拔400-700米;医巫闾山除北部有海拔600米的山峰外,一般都是200-500米的丘陵。

中部为辽宁省的心脏地区,地势自北向南倾斜,由巨厚的冲积层构成。南侧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大凌河下游一带地势低洼,为海拔50米以下的辽河中下游宽阔冲积平原区。北侧康法地区因降幅较小,且受第四纪分水岭上升影响,形成起伏平缓的漫岗丘陵。

1.1.3河流水系

辽宁省流域水系划分为三大流域七大水系。三大流域分别为辽河流域、黑龙江流域和海河流域。七大水系分别为辽河水系、辽东湾西部沿渤海诸河水系、辽东湾东部沿渤海诸河水系、辽东沿黄海诸河水系、鸭绿江水系、松花江水系、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水系。

按地理位置划分,东、南部地区主要为鸭绿江水系、辽东湾东部沿渤海诸河水系及辽东沿黄海诸河水系,主要分布河流有鸭绿江、浑江、富尔江、爱河、大洋河、碧流河、英那河、复州河、大清河等;中部地区为辽河水系,主要分布河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等;西部地区主要为辽东湾西部沿渤海诸河水系,主要分布河流有大凌河、小凌河、六股河、兴城河等。

辽宁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845条。按河流类型划分:山地河流787条,平原水网河流57条(平原河流不计算流域面积),混合河流1条(蒲河)。在山地及混合河流中:流域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大型河流16条,在1000~5000平方公里的中型河流32条(其中3000~5000平方公里的河流4条,1000~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28条),在50~1000平方公里的小型河流740条(其中10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384条,50~100平方公里的河流356条)。详见表1-1。

表1-1 辽宁省河流水系情况表(单位:条)

流域面积

(平方公里) 辽河流域 黑龙江

流域 海河

流域 合计

辽河水系 辽东湾西部

沿渤海诸河 辽东湾东部沿

渤海诸河 辽东沿黄海诸

河水系 鸭绿江水系 松花江水系 滦河及冀东

沿海诸河水系

辽河 浑河 合计

大型河流 >5000 6 2 8 2 1 3 1 1 16

中型河流 3000~5000 1 1 3 4

1000~3000 9 6 15 4 2 2 5 28

小型河流 100~1000 114 63 177 100 17 46 36 3 5 384

50~100 72 65 137 93 25 40 51 1 9 356

平原水网河流 24 33 57 57

合计 226 169 395 202 44 89 95 5 15 845

1.1.4 气候特征

辽宁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日照丰富,干燥多风,各地因自然地理条件不同,气候差异显著。一年四季高低压活动频繁,冬季受西伯利亚-蒙古高压干冷大陆气流控制,盛行北风和西北风,气温低,降水量少;夏季多受来自低纬度热带季风环流的暖湿气流影响,气温高,降雨量多,以南风占优势;春季由于较大的南高北低的气压梯度,各地多偏南大风。

辽宁省年平均风速在2~5米/秒之间,辽西山地为2~3米/秒,东部山地风比较小,年平均风速不到2米/秒。一年中春风最大,秋风次之,冬夏风速比较小;秋季陆上低压已经消失,大陆高压南下开始频繁,风从陆地吹向海洋,各地主导风向又转以偏北风占优势。

辽宁省年平均气温5~10摄氏度。清原、新宾以东年平均气温在5摄氏度以下,是我省最冷的地区。年内气温高低悬殊,夏季虽无酷热期,但最热月平均气温22~25摄氏度,朝阳、锦州地区极端高温曾达40摄氏度以上,最冷月平均气温-4~-16.9摄氏度,极端低温西丰曾达-41.1摄氏度。全年日照时数2270~2990小时,平均无霜期在124~215天。

1.1.5 土壤与植被

辽东山地丘陵区多为山地暗棕色和棕色森林土,土层厚通常在0.5~1.0米左右,植被覆盖良好,自然植被为阔叶林与针叶混合林,多柞木林。山丘区平均森林覆盖率在50%以上,半岛区平均森林覆盖率25%。东侧山丘区河谷有淤土、山地砂石土,半岛丘陵及东侧沿海北部多砂石土,沿海南部为黑土。

中部为平原淤土、棕黄土地带。以辽河平原为中心,西至辽西沿海,东至长大铁路右侧低丘一带,主要土壤为河淤土、黑土、棕黄土与海滨盐土。昌图、法库、辽阳、盖县以及辽西沿海为坡地棕黄土,草甸草原植被和榛子灌丛柞木植被;辽河口沿海为盐土、沼泽植被;下辽河平原多为亚砂土性淤土黑土,禾草草甸植被。区内平均森林覆盖率15~20%。

西部为低山丘陵生草棕色森林土黄白土地带。主要土壤为亚砂土性的黄白土,并有较大面积的风砂土,山地大部为生草棕色森林土。植被多为草本植物,有的和灌木混生,土壤水蚀强烈,水土流失严重,经过人工治理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0%。北部土质结构差,砂生植物,除受水侵蚀外,还受风蚀,水土流失最严重。

1.1.6 水资源及其分布

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约678.1毫米,折合水量986.7亿立方米,降水自东南向西北递减,水量在1150~450毫米之间不等。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的70~80%;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同时年际变化差异较大,致使我省水旱灾害频繁发生。

根据辽宁省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成果,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41.7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02.4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24.68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水资源量85.38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71.47亿立方米。按2013年总人口和耕地面积分析,全省人均水资源量806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455立方米,均为全国均值的1/3左右,是我国北方严重缺水省份之一。

全省水资源地区分布极不均匀。东部本溪、丹东两市水资源量合计118.50亿立方米,占全省总量的34.7%;中部沈阳、鞍山、抚顺、营口、辽阳、盘锦六市水资源量合计102.20亿立方米,占全省总量的29.9%;南部大连市水资源量32.83亿立方米,占全省总量的9.6%;西北部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5市及沈阳北部地区水资源量合计88.26亿立方米,占全省总量的25.8%。全省除东部本溪、丹东和中部的抚顺3市外,其他各地区为严重缺水或极度缺水,其中鞍山、辽阳、大连、铁岭、葫芦岛5市,人均水资源量为500~1000立方米,为严重缺水地区;沈阳、盘锦、营口、锦州、朝阳、阜新6市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地区。各分区水资源量及其分布情况见表1-2。

表1-2  辽宁省各区域水资源及其分布情况表

区域 水资源总量

(亿立方米) 占全省百分比

(%) 2013年总人口

(万人) 人均水资源量

(立方米/人)

中部 沈阳市 17.82 651.1 274

鞍山市 28.64 349.8 819

抚顺市 30.61 218.0 1404

营口市 10.55 232.5 454

辽阳市 11.22 180.0 623

盘锦市 3.36 129.0 260

合计 102.20 29.9 1760.4 581

南部 大连市 32.83 9.6 591.4 555

东部 本溪市 32.56 152.3 2138

丹东市 85.94 239.6 3587

合计 118.50 34.7 391.9 3024

西北部 锦州市 14.03 305.9 459

阜新市 8.42 191.1 441

铁岭市 25.59 301.9 848

朝阳市 14.92 339.5 439

葫芦岛市 19.56 279.9 699

沈阳北部 5.74 76.0 755

合计 88.26 25.8 1494.3 591

总计 341.79 100 4238.0 806

1.1.7其他资源

全省河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共219.35万千瓦,技术可开发电站总数为387座,可开发量为201.01万千瓦,年电量为67.29亿千瓦时,其中农村技术可开发电站总数为380座,可开发量为95.96万千瓦,年电量为27.77亿千瓦时。

全省土地总面积14.84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5.01万平方公里,农林牧等用地面积7.15万平方公里,居民点和工矿用地面积1.15万平方公里,交通用地面积0.09万平方公里,水利设施用地面积0.15万平方公里,未利用土地面积1.29万平方公里。

我省海岸线绵长,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沿海天然海水浴场众多;现有海水养殖面积942千公顷,其中滩涂面积133千公顷,海上面积732千公顷,其他面积77千公顷。另外我省还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及海洋矿产资源等。

1.2 社会经济概况

1.2.1 行政区划

辽宁省下辖14个地级市,56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包括2个试点县)、8个自治县,864个乡镇(镇636个,乡228个)、657个街道。详见表1-3。

表1-3  辽宁省各地区行政区划情况表

序号 县级市 自治县 街道

1 沈阳 9 1 3 55 18 141

2 大连 6 3 1 35 20 106

3 鞍山 4 1 1 1 52 3 61

4 抚顺 4 1 2 26 21 36

5 本溪 4 2 18 5 35

6 丹东 3 2 1 59 5 26

7 锦州 3 2 2 54 16 44

8 营口 4 2 35 3 34

9 阜新 5 1 1 56 9 30

10 辽阳 5 1 1 30 6 25

11 盘锦 2 2 28 28

12 铁岭 2 2 3 78 11 14

13 朝阳 2 2 2 1 74 55 40

14 葫芦岛 3 1 2 36 56 37

合计 56 17 19 8 636 228 657

1.2.2 社会经济情况

根据辽宁省2014年统计年鉴,全省现状总人口423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18.27万人,农村人口1419.73万人,城镇化率66.5%。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7077.65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21.63、14269.46、10486.56亿元,占全省总值比重分别为8.6%、52.7%、38.7%。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1686元。

全省总耕地面积7517.1万亩(采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人均占有耕地1.77亩;作物总播种面积6313.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39.6万亩,经济作物及其他播种面积1473.6万亩;粮食总产量2195.6万吨,其中水稻506.9万吨,玉米1563.2万吨。辽宁省社会经济情况详见表1-4。

表1-4  辽宁省社会经济指标表

行政分区名称 总人口

(万人) 总耕地面积

(万亩) 播种面积(万亩) 粮食产量

(万吨)

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及其他 小计

沈阳市 727.1 1149.9 699.5 244.5 944.0 383.5

大连市 591.4 627.8 414.9 78.8 493.7 160.4

鞍山市 349.8 454.9 313.4 62.1 375.5 140.4

抚顺市 218.0 280.0 147.6 42.9 190.5 66.0

本溪市 152.3 128.0 74.1 13.4 87.5 28.8

丹东市 239.6 371.3 243.9 63.2 307.1 95.9

锦州市 305.9 761.9 529.1 143.1 672.2 253.7

营口市 232.5 180.7 134.1 24.2 158.3 67.9

阜新市 191.1 779.5 443.6 306.9 750.5 250.6

辽阳市 180.0 281.9 208.7 33.8 242.4 101.7

盘锦市 129.0 236.5 192.2 25.8 218.0 110.1

铁岭市 301.9 999.7 685.2 173.4 858.6 369.2

朝阳市 339.5 824.7 545.7 182.6 728.3 250.9

葫芦岛市 279.9 440.4 284.3 79.7 363.9 128.2

合计 4238.0 7517.1 4839.6 1473.6 6313.2 2195.6

续表1-4  辽宁省社会经济指标表

行政分区名称 生产总值(亿元)

合计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小计 工业 建筑业

沈阳市 7158.57 335.52 3709.25 3348.55 360.70 3113.80

大连市 7650.79 477.59 3891.95 3438.54 453.41 3281.25

鞍山市 2623.25 131.88 1391.96 1245.68 146.28 1099.41

抚顺市 1340.45 94.58 794.77 674.69 120.08 451.10

本溪市 1193.66 63.35 712.92 641.45 71.47 417.39

丹东市 1107.30 147.83 547.34 458.11 89.23 412.13

锦州市 1344.93 202.15 656.73 585.91 70.82 486.05

营口市 1513.11 109.56 797.69 711.85 85.84 605.86

阜新市 615.12 133.45 284.96 237.15 47.81 196.71

辽阳市 1079.99 67.65 679.70 638.66 41.04 332.64

盘锦市 1351.06 114.53 911.35 840.29 71.06 325.18

铁岭市 1031.27 205.76 521.78 472.26 49.52 303.73

朝阳市 1002.86 218.38 500.00 407.49 92.51 284.48

葫芦岛市 775.11 101.62 363.54 304.12 59.42 309.95

合计 27077.65 2321.63 14269.46 12510.27 1759.19 10486.56

2 水利发展现状

2.1 防洪抗旱减灾

长期以来我省不断加强防洪抗旱减灾工作,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建设能力。

2.1.1防洪工程体系

我省始终把河流防洪能力和城市防洪能力建设作为重点。陆续开展了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大小凌河、六股河、鸭绿江、爱河等主要江河重点河段的整治工作。目前全省建成河道堤防总长2.02万公里,其中1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堤防总长1.19万公里,达标0.94万公里,其中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堤防总长0.23万公里,达标0.22万公里。结合已建成的控制性水库工程,以水库调蓄和堤防共同抵御-即库堤结合的防洪工程骨干体系基本形成。保护人口3665万人,耕地5398万亩。目前沈阳城市浑河右岸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左岸浑南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抚顺、辽阳、本溪、盘锦4市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鞍山、营口、铁岭、阜新、朝阳、锦州、葫芦岛、丹东8市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新民等31个县级城市防洪标准均达到50年一遇。辽河干流石佛寺水库以下农村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石佛寺水库以上农村段防洪标准基本达到30年一遇;太子河辽阳以下、浑河谟家堡闸以下、大辽河、绕阳河沈山铁路桥以下农村段堤防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东、西辽河我省境内堤段达到20年一遇;鸭绿江农村段达到20~30年一遇。重要支流、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

2.1.2 海堤工程

为提高沿海地区防御台风和温带风暴潮的能力,保驾护航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稳步快速发展,我省近年来逐步完善丹东、大连、盘锦、营口、锦州、葫芦岛等市海堤工程建设。编制完成辽宁沿海地区海堤规划,建成海堤工程总长305公里,其中121公里海堤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以上,重点段达到50-100年一遇。通过实施重点部位的海堤建设,进一步完善沿海城市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促进了沿海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和滩涂资源开发利用。

2.1.3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我省从1999年开始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其中大中型80座(大型16座,中型64座);小型水库522座。预计2015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

按国家要求,从2009年以来开展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规划编制工作,我省纳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的水闸113座,其中大型水闸35座,中型水闸78座。"十二五"期间实施16座,预计2015年底完成9座。

2.1.4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对山洪灾害防治要求,开展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部分山洪沟治理工程。全省已初步建立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配套设施建设,实施了山洪灾害预警设施及55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9条山洪沟治理,提高了我省抗旱减灾决策与管理能力,这些措施在实际减灾和防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2.2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配置

2.2.1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目前全省建有水库792座(不包含国电管理的水丰等水库和双岭水利枢纽),总库容182.25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30座,总库容152.02亿立方米,全部归属水利部门管理。省水利厅直属大伙房、观音阁等9座大型水库,地处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凌河流域,总库容77.63亿立方米,控制全省总流域面积的40%以上。

多年来,我省先后建成富尔江引水、引兰入汤、平山引水、引细入汤、引白济阜一期、大伙房重点输水工程、大伙房重点输水(二期)一步工程、大伙房水库输水应急入连、长海县跨海引水等输水工程;在建的三湾、锦凌、青山、猴山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和省重点输水工程。这些重点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用水体系保障。

全省2014年总供水量141.7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79.97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58.44亿立方米,非常规水源供水3.35亿立方米。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平均为41.5%。全省供水现状详见表2-1。

全省2014年总用水量中居民生活用水16.69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7.7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22.8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80.09亿立方米,林果渔畜用水9.5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4.90亿立方米。全省用水现状详见表2-2。

表2-1 辽宁省2014年供水量情况表(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

名称 地表水源供水量 地下水源供水量 其它水源供水量 总供

水量

蓄水 引水 提水 合计 浅层水 深层承压水 微咸水 合计 污水处理回用 海水淡化 合计

沈阳 5.65 3.09 0.81 9.55 18.94 18.94 0.51 0.51 29.00

大连 10.29 0.51 0.49 11.29 2.92 0.01 2.93 1.72 0.08 1.80 16.02

鞍山 1.41 1.01 0.98 3.40 6.58 6.58 0.00 9.98

抚顺 4.69 1.95 0.48 7.12 0.29 0.29 0.15 0.15 7.56

本溪 1.24 0.84 1.81 3.89 0.30 0.30 0.00 4.19

丹东 3.66 1.09 4.65 9.40 0.85 0.85 0.00 10.25

锦州 0.03 1.27 0.02 1.32 7.30 0.03 7.33 0.13 0.13 8.78

营口 4.42 0.73 1.62 6.77 1.49 0.06 1.55 0.07 0.03 0.10 8.42

阜新 1.19 0.03 1.22 3.06 3.06 0.00 4.28

辽阳 5.21 0.15 0.76 6.12 3.82 3.82 0.21 0.21 10.15

盘锦 6.59 5.14 11.73 0.46 0.37 0.83 0.30 0.30 12.86

铁岭 3.24 1.63 0.64 5.51 4.84 4.84 0.00 10.35

朝阳 0.25 0.32 0.02 0.59 4.74 4.74 0.02 0.02 5.35

葫芦岛 1.37 0.25 0.44 2.06 2.38 2.38 0.13 0.13 4.57

全省合计 49.24 12.87 17.86 79.97 57.97 0.46 0.01 58.44 3.24 0.11 3.35 141.76

表2-2 辽宁省2014年用水量情况表(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分

区名称 居民生活 城镇公共 工业 农田灌溉 林果渔畜 生态环境 总用水量

沈阳 4.35 2.59 3.14 14.61 1.83 2.48 29.00

大连 2.50 1.61 4.59 4.71 1.28 1.33 16.02

鞍山 1.34 0.50 2.01 5.71 0.40 0.02 9.98

抚顺 1.00 0.47 2.13 3.26 0.13 0.57 7.56

本溪 0.40 0.26 2.30 1.01 0.22 0.00 4.19

丹东 0.90 0.26 1.14 7.69 0.21 0.05 10.25

锦州 0.83 0.36 1.30 5.46 0.81 0.02 8.78

营口 0.80 0.25 1.11 6.02 0.22 0.02 8.42

阜新 0.54 0.16 0.84 1.86 0.68 0.20 4.28

辽阳 0.78 0.32 1.09 7.66 0.26 0.04 10.15

盘锦 0.48 0.12 0.75 9.92 1.57 0.02 12.86

铁岭 0.94 0.13 0.71 8.06 0.49 0.02 10.35

朝阳 0.93 0.39 0.87 2.37 0.74 0.05 5.35

葫芦岛 0.90 0.28 0.84 1.75 0.72 0.08 4.57

全省总计 16.69 7.70 22.82 80.09 9.56 4.90 141.76

从用水结构上分析,农业用水比重为63.2%,生活、工业用水比重分别为11.8%和16.1%。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为52.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8.3立方米。全省各业用水比重结构见图1。

 

2.2.2 水资源总体配置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结合我省水资源和工程建设条件,相应规划并逐步实施北中南三线"东水济辽"水资源总体配置。北线以省重点输水工程为骨干,通过工程与天然河道连通桓仁等16座大中型水库,主要解决辽西北地区6市缺水问题;中线以大伙房重点输水工程、大伙房重点输水(二期)一步工程等为骨干,通过工程与天然河道连通大伙房等12座大中型水库,主要解决辽宁中南部7市缺水问题;南线以东水济辽南线工程为骨干,通过工程与天然河道连通碧流河等11座大中型水库,主要解决南部地区城市缺水问题。三线工程建成后,新增城市供水能力约40亿立方米左右,全省将形成由7条主要江河和3项调水骨干工程构建而成的网状大供水体系。

北线的省重点输水工程正在建设,预计2017年全线贯通,二期工程开工在即;中线的大伙房重点输水工程和(二期)一步工程已投入运行,累计调水16.2亿立方米,向受水区7市累计供水14.7亿立方米,在对抗2014年、2015年春夏连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线的(二期)二步工程与南线的东水济辽南线工程已全面启动前期工作。全省"东水济辽"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已初步确立,并取得重大进展。

2.3 民生水利

2.3.1农村饮水安全

全省新建农村饮水工程2.05万处,根据地区特点,分别建设方塘、大口井、集水井等不同类型饮水工程,至今已累计解决农村群众和农村学校师生2325.3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75%以上,虽然早期建设的饮水工程存在建设标准偏低、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总体上可基本满足现有农村饮水安全需求。

2.3.2 农田水利设施

全省现有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112万亩,实灌面积1762万亩,节水灌溉面积903万亩。全省现有万亩以上灌区78处,有效灌溉面积714.3万亩。其中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11处,有效灌溉面积485.73万亩。

全省易涝耕地划分为18个涝区、141个涝片,易涝耕地总面积1453万亩。全省现有排水泵站900座,灌排结合泵站224座。

2.3.3 农村水电工程

全省建成农村水电180座,总装机51.14万千瓦,约占技术可开发量的53.29%,年设计发电量12.58亿千瓦时。从"七五"以来,全省陆续开展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目前已覆盖桓仁、本溪、清原、宽甸、凤城、新宾、喀左、铁岭、凌源、灯塔、抚顺等11个县。

2.3.4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初步建立起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基础数据库,截至目前,全省涉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大中型水库109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全部核定,全省人口指标97.6万人,其中核定到人51.4万人,核定到村8万人,分布在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1204个乡镇街道。目前,我省还有锦凌、青山等7个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新增需安置移民约4.23万人,目前已安置移民3.53万人。

为促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实施,使得移民切身利益得以保证,我省相应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审、实施制度,制定完善直补到人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体系。同时采取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资金砍块下达方式,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点面结合、因地制宜、符合实际。

2.4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逐步实施,全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依法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全省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全省用水总量141.76亿立方米,较"十一五"末减少1.91亿立方米。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实施了重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结合节能减排,以火电、石化、冶金、化工等高用水行业为重点,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全省用水效率得到明显提高,2014年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2,比2010年提高0.024;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3立方米,较"十一五"末下降36.3%。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开展了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开展了大连、丹东、铁岭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启动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14年我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6.2%,其中饮用水水功能区达到95%。

2.5 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

从1986年至今,已开展了4次土壤侵蚀遥感普查工作,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全国水利普查成果,2011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6890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31.03%,比1986年的9847万亩减少了2957万亩,预计2015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6490万亩。我省多年来以小流域治理为依托,选择水土流失面积大、侵蚀级别高的分区分片,进行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系统开展了辽河干流和大小凌河流域的生态恢复治理,累计退耕还林86.6万亩,建设生态示范段42处,生态林带9处,形成河流生态廊道985公里、滩地草原440平方公里。实施了辽河支流、浑太河流域及浑江重点河段的河道生态治理,采取围栏封育、排污口治理等综合措施,累计治理河道生态面积300万亩,退耕还滩4.59万亩;集中开展了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垃圾596万立方米;启动实施了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河流生态治理与保护工作,治理上游河流16条,有效改善了全省河流的生态环境。

2.6 水利改革与发展

2.6.1 行业保障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了省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初步建立全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防体系;二是逐步完善科研基础设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由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保障环境组成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四是初步建立水利、公安系统联合执法的体制和机制,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执法网络体系;五是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恢复并理顺水利服务站管理体制,建立村级水管员队伍,相应配备完善基础设施。

2.6.2 质量管理与监督

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贯彻执行招投标制度,因地制宜推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二是启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三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四是成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开展"质量年"活动;五是借助"大禹杯"竞赛平台,建立完善涉农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制度;六是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责任制,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2.6.3 法制体系建设

一是结合全省水行业管理与水利工程管理实际,不断完善健全水法规体系。出台、修订了《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二是根据我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实际及水行业监督管理需要,补充完善了质量管理办法与标准体系,重点针对以往不受重视的小型水利工程,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质量标准。

2.6.4 科技创新

一是不断提高水利科研水平与技术力量,保障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科研水平与技术含量,确保科研成果与实际联系紧密,能够实施应用与推广,进一步加强科研能力、加大科技贡献率;二是完善现有、恢复原有省级科研试验站相关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实施辽宁省水利灌溉试验中心站建设和辽宁省水利灌溉试验重点站改造工作;三是继续完成节水增粮高效灌溉技术研究与规模化示范等重点科研项目,设立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辽宁推广示范基地;四是做好科技推广工作,重点抓好落实,落实责任、项目实施地块、设计、施工、管护、监测、总结及成果。

2.6.5水利改革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完善水利管理体制,水利改革初见成效。一是推动水利投资体系改革与建设,逐步稳固政府投资在水利投入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水利价格调整、水利事业性收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政策投入资金落实力度;二是开展水价格及收费体系改革,初步建成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三是实施水利融资改革,打造辽宁大型水利工程强有力的融资平台;四是全面推进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服务功能、管理水平;五是逐步推进市县级水务一体化管理,实现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管理;六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明确职能分工,提高服务能力。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


关键词 : 辽宁省 水利 水资源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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