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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时间 : 2018-01-03 00:43:28
12月29日下午,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海南省住建厅对两个《意见》进行了解读。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及省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确立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举措。
 
《意见》确定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要求全省统筹推进,鼓励各市县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从2018年起,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海口、三亚等城市要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立符合海南地方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质量和计价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中心、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意见》提出了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建立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审核把关机制、强化能力建设、结合具体工程推广适用的建造方式、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的应用、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试点示范先行、强化项目动态监管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同时,《意见》制定了强化用地保障、加强财政支持、鼓励项目应用、金融支持、税费优惠、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化审批服务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实现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的重要举措。
 
《意见》专门强调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的建设要求和具体标准。
 
提出了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前,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的条件;对不按要求建设和移交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约束条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移交方式以及具体分类,包括无偿移交、成本价移交等;配套用房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移交标准、移交时间与移交方式。
 
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总量完成80%前完成全部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明确约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等相关内容。
 
明确新出让的住宅用地,要将规划部门在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应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载入招拍挂交易文件等等重要指示。
 
海南省住建厅有关领导表示,今年以来,海南省房地产市场量价上涨较快,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限购、限贷、限售、价格备案、交易资格审核等措施。二是深化“两个暂停”政策,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100平米以下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科学安排房地产开发规模和节奏,严控低端供应,调整优化房地产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租售结构,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三是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海南省住建厅和海口、三亚等市县召开了房地产市场整治座谈会,开展了房地产市场巡查,配合省物价局共同做好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在海南省开展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交叉检查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截止目前,海南省住建厅累计已向社会公布5批已备案的309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引导购房者选择正规的中介结构进行交易,保障交易安全。四是培育发展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妥善解决好本地居民住房问题,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这次出台的《意见》将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张蓝方徐明荣)





 

关键词 : 海南,住宅小区,建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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