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下发征求意见,降低水电增值税率,延长增值税退税。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对《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意见的函,明确提出:1、5万千瓦以上水电增值税率按13%征收;2、100万千瓦以上水电增值税超过12%即征即退政策延长到2020年底;3、太阳能发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
根据此前《关于大型
水电企业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2013年至2015年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2016年至2017年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对于大型
水电企业来说,
增值税退税金额较大,以2016年情况看占到企业税前利润的6%-11%。市场此前虽有预期优惠能够延续,但依旧对政策的不确定性有所担心。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大型
水电企业
增值税退税还将持续3年,而且将
水电增值税率定为13%,即使优惠到期后也只增加1个百分点的税负,基本消除了不确定性。
另外,由于此次将
水电增值税率定为13%,对于大型
水电企业来说,按照13%征收
增值税,超过12%部分即征即退,即退税1%,相对于过去按17%征收,退税5%来说,也大幅降低了企业由于退税不能及时到账而产生的现金流压力。
此次政策对小
水电是额外惊喜,过去除了县级5万千瓦以下小
水电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外,5万至100万千瓦
水电都是按17%缴纳
增值税。此次将税率定在13%,如果在含税上网电价不变的情况下,相当于提高了这部分电站3.5%的收入,而这部分收入没有成本费用,可以看作是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税前利润,而且市场此前对此并没有预期。
四、建议关注黔源电力
此次
增值税率的变化主要集中5万至100万千瓦规模的
水电站,我们粗略测算主要
水电站装机在5万千瓦以上的上市公司,通过估算
增值税优惠并扣除已有
增值税返还,以2016年经营数据为基准计算,发现中小
水电税前利润将有较大增幅,其中黔源电力有望上升20.6%。黔源电力是中国华电集团西南地区唯一
水电上市平台,主要负责贵州省“两江一河”流域开发,已经建成投产九座大中型
水电站,可控装机容量323.05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82.73万千瓦。而在贵州,华电集团还拥有乌江
水电51%的股权。乌江是我国规划的十三大
水电基地之一,乌江
水电投产
水电装机869.5万千瓦,另有火电装机450万千瓦。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未来不排除华电集团会将乌江
水电资产注入黔源电力的可能性,建议大家积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