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陕西省将
融资租赁业列为优先发展产业,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陕设立
金融租赁企业、外商投资
融资租赁企业、内资试点
融资租赁企业及特殊项目公司(SPV)。鼓励省内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电力设备、能源机械、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具有优势产业背景的大型企业设立
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厂商
融资租赁企业。鼓励
融资租赁企业参与
陕西省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发展居民家庭消费品和文化产业租赁市场。面向现代农业,鼓励发展大型农用机械
设备租赁。鼓励为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提供
融资租赁服务。“十三五”期间,
陕西省将力争形成千亿级
融资租赁产业板块,培育10家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业务量超过100亿元、纳税超过1亿元、专业特色鲜明的
融资租赁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