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2月份天津C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3.8%,涨幅均较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1—2月份平均涨幅为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57个百分点。受寒冷天气和疫情因素的共同影响,鲜菜、鲜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8%和4.4%,淡水鱼、猪肉、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5.6%、4.7%和2.0%,上述五项共影响CPI上涨约0.54个百分点。从同比看,CPI涨幅不仅较上月回落,且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分项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4.8%,影响CPI上涨约2.62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68.9%。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来看,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1.3%和7.8%。(记者 张璐 通讯员 徐慧)
转自: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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