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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光伏发电属三类资源区,据相关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运的
光伏电站标杆上网
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
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
电价。
2018年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
光伏电站,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
电价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在2018年6月30日仍未投运的,执行
江西省2018年标杆上网
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十三五”
光伏扶贫计划内的村级
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
电价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85元。
江西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但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
光伏扶贫计划的户用分布式
光伏扶贫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42元。
江西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执行
江西省光伏电站标杆上网
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
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陈璋 史桉凡)
转自:中国有色金属报